中央研究院附設臺北市私立幼兒園幼生入學規定
一、資格
本院員工子女、孫子女及外孫子女有優先入學權,再則為院友會會員之子女、(外)孫子女及本院退休員工之子女、(外)孫子女,尚有缺額時得招收院外幼生。
須以學籍年齡(以臺北市教育局公佈每學期入學年齡為準)換算足歲幼兒入學,比照如下:
Ø 3足歲未滿4足歲入學-小班
Ø 4足歲未滿5足歲入學-中班
Ø 5足歲未滿6足歲入學-大班
Ø 4足歲未滿6足歲入學-混鹷班
二、班級學生人數
依教育局規定,每班幼生最多30名,不得超收。
三、入學優先順序
每年預計於5月左右接受新生報名(屆時請視實際之招生簡章公告為主),若報名人數超過空缺名額時,入學優先順序為:
(一) 本院員工及院友會會員之子女、(外)孫子女:(入園優先順序)
●第一順位:本院正式編制內員工子女及本園工作人員之子女。
●第二順位:本院非編制內員工之子女。
●第三順位:本院編制內員工之(外)孫子女。
來院參與短期研究計畫之工作人員之子女。
本院國際研究生之子女。
●第四順位:本院非編制內員工之(外)孫子女。
●第五順位:
院友會會員之子女、(外)孫子女【持有院友證者,且其證書在今年度仍有效者】
本院退休員工之子女、(外)孫子女【必須先加入院友會,且持有效之院友證,使得依第五順位進入排序資格】
●基於急難救助精神,本院員工在職期間身故時,如其子女已在本園就學,且在該子女畢業前,尚有其他子女有入園就讀需求時,得於本園每年招生期間提出申請,不受前述順位之限制。
(二) 院外人員子女(當本院員工及院友會會員之子女、(外)孫子女招收未額滿,尚有缺額時)
四、入學方式
第一階段(限本院員工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依入園優先順序錄取,如登記超額,於本園依登記日期舉行抽籤,以抽籤方式決定錄取及備取順序。由家長親自抽籤,若當日未能到場者,請於事前填寫委託書,並由園方公開代抽,不得異議(是否進行抽籤,得視實際情況,再另行電話通知)。
如有多胞胎幼兒報名,須分開登記,其抽籤次數可由家長自行決定「共同抽一支順位籤」或「分開抽個別順位籤」。
第二階段(院友會會員之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
當本院員工子女、(外)孫子女招收未額滿,尚有缺額時,本園將發通知予院友會,由院友會自行排列入學優先順序;院友會確認入學優先順位後,再交由本園依序錄取。
第三階段(院外人員子女)
(一) 第一、二階段招生尚有缺額,得開放招收院外幼生。
(二) 如登記超額,以能配合園方教學模式及生活作息為主,並依審查方式錄取。
第四階段於中研附幼網站公布新生錄取名單。
五、報到
經本園公布錄取幼兒,請依通知時間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同幼兒到本園辦理報到,逾時未報到或學期中有幼生轉出時,依備取名冊幼兒依序遞補之。
六、學期時段(以園方每年公佈行事曆為主)
(一)每學年分上學期、下學期。
(二)新生每年入園日期,以園方公佈日期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