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月亮班、白雲班中班家長,您好:
有關臺北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3、4歲幼兒「寶貝我愛你」教育扶助差額補助之申請表及少部分確認單已全部交齊,並已於臺北市幼兒學費系統完成比對、登錄及造冊。
請符合申請補助之家長於排定之日期至幼兒園找班級導師簽名或蓋章即可(1式3份),簽名者請以正楷容易辨別為主),並請您協助檢查清冊上之基本資料是否正確,我們將統一協助您向教育局申請!
白雲班(中班)簽名日期為:113年5月6日(一)至113年5月7日(二)
月亮班簽名日期為:113年5月8日(三)至113年5月10日(五)
有關3、4歲幼兒「寶貝我愛你」之補助款,我們將於收到教育局匯款至中研院帳戶之後,再簽文予院方,核准後再由院方出納人員直接轉至您的帳戶內。
另外,再次提醒您以下事項:
PS1.欲申請本學期3、4歲幼兒「寶貝我愛你」補助之家長,則請受補助之幼兒及其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於學期過程中不能將戶籍遷出其他縣市【即幼兒及幼兒之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須於113年2月1日前(含當日)設籍本市,且持續設籍在臺北市至113年6月30日(含當日)不得轉出,始得申請】,以免影響請領資格。
PS2.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讓家長可以更快速領到符合請領之各項補助,於之前已請您提供1名受款人正使用中之存摺封面影本【內含郵局或銀行及其分行、戶名、匯款帳號,並請您於存摺影本封面加註受款人之身分證字號,以供出納人員於系統中建置及辨識用】,如有變更,則請您再次提供正確資料,您的孩子在本園就讀期間均會使用此匯款帳號直接撥款予此位受款人。
PS3.為維護您的個人資料安全,本園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僅作為本園幼兒補助請領相關事宜使用,不作為個人資料蒐集及其他不相關之用途。
PS4.以上補助僅“設籍本國籍”之幼生能申請!
園長 張桂蘭 敬上1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