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月亮班、白雲中班家長,您好:
有關臺北市113學年度第1學期3、4歲幼兒「寶貝我愛你」教育扶助差額補助之申請表、確認單(少部分家長)終於交齊,並已於臺北市幼兒學費系統完成比對、登錄及造冊。
請符合申請補助之家長於排定之日期至班級教室簽名或蓋章即可(1式3份),簽名者請以【正楷】容易辨別為主,並請您協助檢查清冊上之基本資料是否正確,我們將統一協助您向教育局申請!
月亮班簽名日期為:113年11月18日(一)至113年11月20日(三)
白雲班(中班)為:113年11月21日(四)至113年11月22日(五)
有關3、4歲幼兒「寶貝我愛你」教育扶助差額補助之補助款,待教育局審核通過後,我們將於收到教育局匯款至中研院帳戶之後,再簽文予院方,核准後再由院方出納人員直接轉至您的帳戶內。
另外,再次提醒您以下事項:
PS1.欲申請本學期3、4歲幼兒「寶貝我愛你」補助之家長,則請受補助之幼兒及其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於學期過程中不能將戶籍遷出其他縣市【即幼兒及幼兒之父、母任一方或監護人須於113年8月1日前(含當日)設籍本市,且持續設籍在臺北市至114年1月20日(含當日)不得轉出,始得申請】,以免影響請領資格。
PS2.為簡化行政作業流程,讓家長可以更快速領到符合請領之各項補助,請新生家長們提供1名受款人正使用中之存摺封面影本(內含郵局或銀行及其分行、戶名、匯款帳號,並請您於存摺影本封面加註受款人之身分證字號,以供出納人員於系統中建置及辨識用);舊生於之前已提供,如有變更,則請您再次提供正確資料;您的孩子在本園就讀期間,均會使用此匯款帳號直接撥款予此位受款人。
PS3.為維護您的個人資料安全,本園將恪遵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之規定,僅作為本園幼兒補助請領相關事宜使用,不作為個人資料蒐集及其他不相關之用途。
PS4.以上補助僅“設籍本國籍”之幼生能申請!
園長 張桂蘭 敬上113.11.18